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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展組織需知

1. 所有參展人士都必須遵守「活動參與守則」, 申請前請先細閱內容。

2. 我們歡迎不同主題類型的創作,不論是原創作品還是二創作品都歡迎參與。

3. 每個攤檔上限是4人,只可加購2張組織門票。 如組織成員人數超過上限需自行購買公眾門票或VIP門票入場,或考慮申請額外的攤檔。

4. 每個攤檔包含2張免費組織門票,門票會於活動當天登記入場時派發。 額外的組織門票可於入場登記時購買。 請注意,門票僅限參展組織使用。

5. 參展組織的報到和準備時間是9:00am-11:30am。只需其中一名成員報到即可,報到時需要出示確認電郵。

6. 請各組織於11:30am 或之前完成攤檔佈置, 以免在活動開始後阻塞通道。

7. 所有攤檔上的商品和佈置都必須安全穩固, 如大會對攤位擺設的安全性有疑慮,有權要求參展組織撤下或更改佈置。

8. 如有任何特殊要求(如電源,空間,位置) 請於申請表格內提及。大會會於狀況可行下盡力配合,並不能保證可以滿足所有需求。

9. 請勿在攤檔內使用擴音器等任何會發出聲浪的器材,以免影響舞台表演的進行。如需展示作品請準備耳機給公眾使用。

10. 請勿在攤檔上叫賣或製造噪音,避免干擾鄰近攤檔。如果參展人士受到噪音干擾,可向工作人員尋求協助。

11. 請勿在大會提供的桌子、椅子留下無法清理的痕跡。如有任何損毀大會有權要求賠償。

12. 如果攤主需要在展覽廳範圍內進食,請選擇輕食為主。切勿進食氣味較大或者有大量湯汁、醬汁等食物。如有需要可到商場內的食肆用餐。

13. 活動結束後請協助清理攤檔內的垃圾,並放置於垃圾膠袋內。

14. 如因私人理由無法出席活動,所有已繳交的參展費用不作退回,敬請原諒。

15. 如因惡劣天氣或其他特殊因素令活動無法如期舉行,活動將會延期或取消。攤主可以選擇保留參展名額或退回費用。

◆ 商品規範 ◆

1. 大會歡迎任何形式的創作, 包括畫冊、小說、立牌、吊飾、飾物、服飾、手作、音樂、遊戲等。不論是原創作品還是二創作品都可以參與。

2. 所有出售的商品必須為個人創作,嚴禁盜用他人的作品。 所有違反知識產權之商品須即時下架,違者須承擔法律責任。

3. 以代理方式銷售非個人創之商品需要取得授權證明。 如被發現有未經授權的商品需即時停售。

4. 除了商業攤位外,不可以銷售任何市售商品,包括官方畫冊、小說、漫畫、精品模型等。一經發現需立即停售。

5. 嚴禁銷售任何違反香港法律或盜版商品,一經發現永久取消參展資格,參展商並需自行承擔法律責任。

6. 所有銷售的商品需要符合《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》(第390章),不可以銷售第III類商品。有關詳情請參閱「電影、報刊及物品管理辦事處」網頁。

https://www.ofnaa.gov.hk/tc/home/index.html

7. 不雅物品必須以封套密封及在封面及封底附有警告字句。如封面和封底並非不雅,物品須以透明封套密封。如封面或

封底屬不雅,物品須以不透明封套密封。不雅物品不可向18歲以下人士發布。

8. 告示須符合以下格式,需佔封面和封底的面積的20%或以上:

“WARNING: THIS ARTICLE CONTAINS MATERIAL WHICH MAY OFFEND

AND MAY NOT BE DISTRIBUTED, CIRCULATED, SOLD, HIRED, GIVEN,

LENT, SHOWN, PLAYED OR PROJECTED TO A PERSON UNDER THE

AGE OF 18 YEARS.

警告:本物品內容可能令人反感;不可將本物品派發、傳閱、出售、出租、交給或

出借予年齡未滿18歲的人士或將本物品向該等人士出示、播放或放映。

9. 大會保留隨時修訂參展規例的權利,並以大會的解釋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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